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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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关于开展2019年教职工体检的通知
  • 来源:校工会、后勤保障处 更新时间:2019-11-15 11:38:40 点击数:次 字体:【

  • 各学院、部门:

    为了顺利开展2019年教职工体检工作,保障教职工的身体健康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一、体检人员范围:

    在编在岗(含人事代理、大集体)、离退休教职工凭本校工作证、退休证领取体检表

    二、体检地点:红角洲校区医院。

    三、体检项目1、血压;2、静脉抽血(空腹);3、胸片;4、B超(空腹,需膀胱留尿);5、彩超;6心电图。(1-3项在校医院一楼,4-6项在校医院四楼)

    四、体检时间:2019年11月13日至12月10日(双休日除外),每日上午8:00-12:00(为避免影响检验结果,空腹静脉抽血10点结束)。各学院(部门)体检时段安排如下:

    11月13日-11月19日体检部门

    党委(校长)办公室、纪检监察办公室(党委巡察办公室)、党委组织部、党委宣传部、党委统战部、党务政务督导室、审计处、外语学院、经管学院、旅游学院、商学院、法学院、教育学院(职业教育研究院)、音乐学院。

    11月20日-11月26日体检部门

    保卫处、学生工作处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、后勤处、工会、教务处、发改办、法制办、科研处、招就处、美术学院、文学院、历史文化学院、八一精神研究中心、职业教育研究院、职教师资培训基地、文科实验中心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软件动漫学院、体育学院、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。

    11月27日-12月3日体检部门

    财务处、团委、科大公司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、通信与电子学院、化学化工学院、建筑工程学院、生命科学学院、省生物加工过程重点实验室、药学院、材料与机电学院、省有机功能分子重点实验室(研究所)、省光电子与通信重点实验室、理工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、图书馆、杂志社。

    12月4日-12月10日体检部门:

    党委教师与人才工作部、人事处、教学督导评估中心、离退休办、国际教育学院、基建处、资产管理处、招标采购处、研究生院,学科建设办、档案馆、数字化社会与地方文化发展研究中心、离退休教职工。

    五、体检注意事项:

    1.请领表当天完成所有体检项目,不要漏检,以免影响最后的健康信息总结。

    2.体检前三天请您尽量保持正常清淡饮食,不要饮酒,避免剧烈运动及熬夜。

    3.因需进行抽血、B超等餐前项目的检查,请您体检当日早晨保持8-12小时空腹。

    4.女士尽量避免穿戴长筒丝袜、连裤袜,以方便体检;不要佩戴金属饰物,女士不要穿戴含金属部分的胸衣、塑身衣,如佩戴需在进行胸部X线检查之前摘除。体检过程中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。

    5.糖尿病、高血压、心脏病、哮喘等慢性疾病患者,请按平时服药规律服药,受检日建议不要停药。

    6.孕期、哺乳期,以及备孕的职工禁做X线(胸片)检查。

    六、体检工作要求:

    1.请参检人员认真填写体检表上的信息,并填写好联系电话,字迹清楚,易于辨认。

    2.为了减少等候时间、维持良好的体检秩序,请参检教职工严格遵守体检时间安排,非本学院、部门体检日原则上不发放体检表,教师有课可适当予以调整。

    3.体检表仅限教职工本人体检使用,发现冒领、顶替者取消体检资格。

    4.健康体检工作直接关系到学校教职工的切身利益,请各学院、部门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到体检工作的重要性,精心组织、合理安排,严格要求本单位人员按照规定时段领表、体检,顺利完成本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。

        七、其他

    1.联系人:王宁13767009096

    2.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
     关于开展2019年教职工体检的通知(定稿).doc

     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校工会、后勤保障处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11月4日